酒驾还去派出所办业务 男子“自投罗网”
近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处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太慈镇一男子醉酒后骑摩托车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业务,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
日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在午饭喝了二、三两白酒的情况下,骑摩托车到银行办理业务,发现身份证丢失,便又骑车来到当地派出所,向民警咨询办理临时身份证业务,民警嗅到其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高达213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取样,经检测,汪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96.40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
经审查,汪某对自己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办案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汪某缺少相关法律常识且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喝酒不多不会影响驾驶,办案人员已对其进行普法教育,该案现已移送法院起诉,目前正在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都属于违法行为。夏季聚餐聚会活动增多,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希望广大市民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抱着侥幸心理换来法律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