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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太湖县百里镇紧扣农村基层治理关键环节,将“阳光村务”“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融入廉政建设全过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筑牢农村基层干部廉政防线。

  百里镇以“阳光村务”宣传为契机,把廉政教育与政策宣讲相结合。线上通过村级微信群推送“小微权力”违纪典型案例、“阳光村务”规范流程短视频;线下开展“廉政+村务”专题课堂,结合村级事务决策、集体资产处置等,用身边事解读“小微权力”边界,推动按制度办事、用公开立信的理念深入人心。

  针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特点,百里镇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明确干部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对惠民政策落实、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百里镇构建“镇纪委督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群众实时监督”三级体系,重点聚焦“阳光村务”公示内容真实性、“小微权力”流程合规性。镇纪委每月开展“小微权力”专项督查,对照公示记录核查事项办理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核查村级账目、项目进展,对公示不及时、流程不规范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全镇累计回应群众关于“小微权力”运行的咨询、建议14余条,真正让群众成为基层廉政建设的“监督员”,打造清廉高效的基层治理环境,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通讯员 赵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