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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庆新篇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设立“安庆企业家日”。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安庆企业家日”,在企业家日开展宣传激励优秀企业家、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评价营商环境等重要系列活动,不断丰富企业家日内涵,增强企业家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

  二、建立常态长效弘扬机制。设立优秀企业家和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制度。常态化开展优质企业及优秀企业家宣传报道,讲好企业家成长“安庆故事”。注重推荐优秀企业家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积极推荐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等各类评选表彰。聘请企业家担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特约监督员、人民监督员。

  三、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依法加强涉企案件立案、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的监督,健全预防机制,及时纠错纠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着力消除相关负面影响。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衔接配合,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办案效率。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有效推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健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对因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让企业“看脸色”、给企业“穿小鞋”等情形,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健全涉企舆情研判联动机制。加强监测研判,强化部门联动,及时调查核实社会关注的涉企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诋毁企业家形象声誉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

  五、强化涉企精准服务。在研究制定和实施涉企政策过程中,充分听取、研究、吸纳企业家意见建议。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完善企业诉求“挂号制”。构建政策兑付“一站式”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务效能。深入推行“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做到企业有事必回应、办事不求人、无事不打扰。

  六、鼓励企业家创业创新。引导企业家破除小富即安心态,主动创新发展,把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土地、人才、能源、数据等要素的市级统筹和精准供给,建设高水平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引导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集中。激励企业家投身新兴领域,支持企业新增业务、新上项目。优化金融环境,加强金融与资本对创新创业者的支持。鼓励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推进上市企业县域全覆盖。支持企业组团“走出去”。

  七、激励企业家担当奉献。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社会事业,在稳定就业、关爱员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慈善捐赠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主动抵制行贿、利益输送、围标串标做假标、逃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八、加强企业家梯队培养。加强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企业家培养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老一辈成功企业家“传帮带”作用,搭建传承交流平台,推动青年企业家代际传承,打造一支“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责任上有担当、文化上有内涵”的新生代企业家队伍。引导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

  九、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对符合规定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免罚轻罚。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精准容错纠错,激励担当作为。加强府院联动,强化企业破产重整和解工作,挽救危困企业。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帮助企业家(企业)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十、强化闭环落实机制。构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大监督支持、政府主动作为、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一府一委两院”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依据法定职责制定落实清单,强化责任担当,并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同级“一府一委两院”履行本决定情况的监督,推动取得实效。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