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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金析为证”首案破冰
资金数据分析报告作为鉴定意见类证据被采信

  按照公安部经侦局关于“金析为证”(即资金分析成果证据转化)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地经侦部门持续推动资金分析应用场景从案件侦查向起诉、审判环节延伸。近日,市公安局大观分局经侦大队在侦办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出具的高质量资金数据分析鉴定报告,被大观区人民法院作为鉴定意见类证据采信,该案成为安庆市首例资金分析成果应用于刑事判决的典型案件。

  大观分局经侦大队严格依照相关规定,针对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相关资金数据开展分析工作。以投资数据、银行交易流水等为基础,结合已查明的投资人身份信息,系统分析了投资人新增集资额、获取的本金与利息以及最终损失金额,并据此出具资金分析报告,综合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集资的具体数额。办案过程中,经侦部门多次与检、法机关会商,通过展示数据溯源与资金清洗分析过程,并在接受质询和补充鉴定后,形成一套清晰反映作案情况的标准化《资金数据分析报告》。最终,该报告结果获得“控、辩、审”三方认可,并被作为刑事裁判证据采纳。

  “金析为证”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资金分析成果转化为鉴定意见类证据,此举突破了传统资金分析报告缺乏统一证据属性和规范审查机制的局限,旨在推动资金分析成果以标准明确、可审查、可质证、可采信的形态进入审判程序。此次首案成功破冰,将有力推动我市在资金分析数据向刑事诉讼证据转化的“最后一公里”上开展创新实践。


(全媒体记者 卢向波 通讯员 黄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