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凌晨违规燃放烟花
安庆一市民被罚500元
2月24日,安庆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鲁某因违规燃放烟花,被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据了解,2月17日0时20分,安庆经开区城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秀水华庭小区门前人行道有人违规燃放烟花。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发现当事人鲁某正在燃放烟花。经调查核实,鲁某的行为已违反《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十四条,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切勿心存侥幸,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城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巡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