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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既有温度也有力度

  为切实做好2025年清明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安庆公安交警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安庆晚报》3月24日)

  执法的核心目的是维护公共秩序,而不是单纯为了“处罚”。在清明这一特殊节点,市民出行以祭扫、踏青为主,路面通行压力增大,难免会有一些非主观故意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诸如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而误入禁行区域、短暂停车但未影响通行等行为,如果一律按章处罚,显然会让群众对交管部门产生误解,甚至影响公众的出行体验。

  安庆交警的做法值得肯定。他们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处罚模式,而是区别对待。“柔性执法”不仅避免了矛盾激化,也让群众感受到管理的温情,从而更加理解并配合交管工作,这也正是“柔性执法”更具力度的内在逻辑。

  柔性执法的本质,是执法理念的升级,管理方式的优化。从更深层次来看,“柔性执法”方式能够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社会对抗,让交通管理更具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一方面,“柔性执法”方式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如果严格按照传统执法流程执行,每起案件都需要登记、开罚单、记分,既耗费大量时间,也会增加行政成本。采取“口头教育+纠正”模式,可以大幅提高执法效率,让交警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另一方面,“柔性执法”能够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相比罚款记分,温和的劝导方式往往更能赢得人心,让人真正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主动改正。久而久之,这种方式能让交通参与者形成更强的规则意识,从根本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交通管理的终极目标,是让大家真正理解并遵守规则,形成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有温度、有力度的执法方式,让法律成为社会秩序的守护者,而不是冷漠的惩戒工具。


(孙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