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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家行政检查主体“持证上岗”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近期,我市全面启动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公示工作,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进行系统梳理和严格审核,切实解决执法主体不明、权责不清等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本次清理公示工作充分结合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单位职能调整合并的实际,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受委托执法单位进行全面摸排。采取“单位自查+法制审核+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的方式,行政执法单位上报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系统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等,认真核查行政执法主体的性质、执法依据等内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检查主体严格予以清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检查主体在试运行的“行政检查公示上报系统”上报公示,确保“执法必持证、有权不越界”。截至目前,全市已上报238家行政检查主体。

  通过建立行政检查“主体清单”,给执法范围“上户口”,明确执法单位名称,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模糊执法”“随意执法”,其中市本级63家单位纳入第一批行政检查主体清单。为确保执法主体资格的长期规范性,将动态管理主体清单,对新设、调整或撤销的执法主体,及时更新清单,并纳入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群众可随时查询执法主体资格,真正实现执法权“阳光运行”。

  


(全媒体记者 杨浔 通讯员 贺婷)